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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活动的通知
2014年06月03日 09:49:03

  各市委宣传部、文明办,省直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公益广告传播文明、引领风尚、凝聚力量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等《关于进一步做好“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的意见》(文明办〔2014〕5号)精神,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将继续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主线,突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雷锋精神、加强诚信教育、培育勤劳节俭观念、传承孝道和敬老风尚、倡导文明旅游、宣传保护生态环境、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弘扬最美精神等内容,广泛征集优秀公益广告,为推动“两富”现代化浙江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二、征集方式

  1.征集要求。采取委托设计、定向制作、公开征集等方式,组织广告企业以及相关人员设计制作“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汇总后统一报送。省级主要新闻媒体要发挥自身优势,设计制作“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报送作品要求反映主流价值观,导向鲜明、格调高雅、内涵丰富、贴近生活、通俗易懂,具有一定的视觉冲击力和艺术感染力。省文明办将组织对各地各单位报送的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优秀作品,予以奖励,同时择优报送中央文明办。

  2.报送形式。

  平面类作品:每件作品按照“文件名.jpg”或“文件名.jpeg”格式,以电子版发至邮箱。

  广播类作品:每件作品制作成单独的音频文件,连同广告词文稿,以电子版发至邮箱。

  影视类作品:每件作品制作成单独的视频文件(DVW数字贝塔格式,音频振幅—20dB,显示3秒片名标题),注明作品名称、时长(不超过3分钟),以电子版发至邮箱。

  网络类作品:制作成适合网络播放的GIF、SWF等格式动画作品,每件作品时长最长30秒钟,可设计系列作品,连同创意文案,以电子版发至邮箱。

  手机类作品:制作成彩信或彩铃作品,彩信最大容量不超过300K;彩铃时长不超过30秒,以电子版发至邮箱。

  3.报送时间。征集作品于9月10日前,由各市文明办和省教育厅、省文联等单位统一收集整理送至省文明办城市处(作品和登记表信息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zjgygg@163.com,纸质登记表邮寄至杭州市省府路8号省行政中心三号楼省文明办城市处,邮编:310025)。联系人:袁帅,联系电话:0571—87052395。

  4.其他事项。各地各部门要增强版权意识,事先将征集要求和有关事项告知创作人员,明确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名称权等法定权利义务,创作单位和个人要遵守法律法规,杜绝侵权,如有发现抄袭或剽窃他人作品的一律取消评选资格,所引起的后果由制作方自行承担。省文明办对所有应征作品无偿拥有对其编辑修改、刊登播出、结集出版等纯公益性用途的权利。

  三、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要广开社会资源,广纳社会贤才,调动发挥行业系统、新闻媒体、专业机构的积极性主动性,把各方面的创作资源利用起来,拓宽公益广告设计创作渠道。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和各市文明办要组织协调媒体刊登公益广告征集启事。省教育厅要广泛发动学校师生参与公益广告征集活动。省文联要发挥美术家协会的优势,创作精品力作。

  2.紧扣主题,精心创作。要紧紧围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精心设计创作,力求构思精巧、设计精美、制作精湛;要站在百姓的视角,运用群众的语言、身边的事例、生活的场景,情景交融地表达思想观念;要提倡创作风格多样、百花齐放,既创作传统元素的作品,也创作时尚元素的作品,采取定向征集的方式,发动动漫企业大力创作动漫类公益广告。让不同的受众愿看、想看、爱看,增强作品的感染力和影响力。

  3.加大投入,落实保障。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对公益广告作品创作的投入力度,对主题鲜明、创意新颖的影视、动漫类作品,要予以扶持,保证有足够的资金用以制作、拍摄。

  

  附件:浙江省“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活动作品登记表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

  浙江省文明办

  2014年5月16日

来源: 作者: 编辑: 楼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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